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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劳工局:不买劳工保险 最高罚款1.25万澳门元
发布时间:2014-11-7 | 浏览次数:4635
 

    澳门劳工局发声明强调,雇主无论聘用本地雇员或外地雇员,都必须为其购买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若没有按规定购买或没有将工作意外通知劳工事务局,一经证实,可被处罚最高澳门币12500元。

    澳府规定,工作意外必须是在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此外,有些意外虽然不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发生,亦属于工作意外,比如,使用雇主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点途中发生意外,雇员在收取报酬地点发生意外,雇员因工作意外而往返治疗途中或治疗地点发生意外等。但是雇员使用自己的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或是在休息时间和放假期间发生的意外则不属于工作意外的范畴。

    《工伤法》还规定,雇员或其家人应于发生意外后24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向雇主或其代表人通知有关情况,而雇主或其代表人须于工作意外发生日或获悉日的24小时内通知劳工事务局。

信息来源: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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