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工作的内地劳工约十万人,但他们无法享受澳门的社会保障待遇,即在澳门工作期间没有社保。澳区全国人大代表何雪卿、梁玉华联署建议,国家社会保障部门应尽快展开专题调研,早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就近内地地区或透过仲介公司购买社保,强调应一併考虑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内地外劳情况。
医疗养老未解决
何雪卿、梁玉华表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但社保体制存城乡差异和地域差异,一些特殊人群尚未完全纳入社保体系。如澳门外地僱员人数已经突破十六万,其中六成以上(约十万)为内地外劳。内地劳工虽为澳门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他们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和医疗)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
据了解,我国的对外劳务分成两种,第一种是有组织的劳务派遣,第二种是个人公民通过一些仲介到境外就业。在前一种情况下,外派劳务人员与派遣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方面,可以由派遣单位统一为劳动者在内地参保。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劳动者与仲介机构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他们在境外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问题也就处于无人负责的真空状态。澳门的内地劳工基本上是通过后一种途径进入。
他们(除工伤保障外)不能享受澳门本地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同时,他们在澳期间又无法与内地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机衔接,长期处于社保缴费空白期。因此,他们在澳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以及将来回到内地之后的养老等社保待遇将受到较大影响。这一问题眼前尚不突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逐步凸显,难以迴避。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尽快制订必要的政策,解决他们在澳门工作期间与内地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使他们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在内地参加社保,使他们在将来回到内地后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社会保障。
冀覆盖其他地方
她们建议,一、社会保障部门能够尽快就此展开专题调研和协调,早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二、尽可能按照在澳内地劳工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制订适当的政策。如大部分在澳门工作的内地劳工均选择在邻近的珠海甚至中山租房居住生活,逐渐与当地的社区生活长期融合,是否可以考虑允许他们选择其在经常居住地城市就近参加社保?再如,目前有权办理内地居民赴澳门劳务的经营公司共有十九家,是否可以考虑通过这些劳务仲介公司提供服务,使赴澳劳工能够在其经办地参加社保?三、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时,应一併考虑在香港的内地外劳以及其他类似情况。
信息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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